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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內政部「1991急難通信平臺」訂於111年12月31日終止服務案

一、依據本府111年9月26日府消管二字第1110561625號函據內政部111年9月16日內授消字第1110825747號函辦理。

二、未來相關親友協尋功能將納入「消防防災e點通」手機應用程式,相關網址及QRcode如附件,請協助廣為宣傳。

三、檢附相關資料、網址及QRcode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