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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最後1天!「110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2「支持偏遠地區科技領域課程計畫」,核章上傳複審。

  • 發布單位:縣網中心
  • 資料來源:縣網中心
  • 聯絡人:梁太陽

**請申請學校立即依公文辦理。

**函轉學校公文已發出,請修正複審!

一、申請教育部「110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子計畫2「支持偏遠地區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計畫」審查結果如下:

(一)通過:褒忠國中、西螺國中、台西國中、四湖國中、古坑國中小、元長國中。

(二)修正後通過:北港國中、林內國中、宜梧國中、樟湖國中、馬光國中。

(三)未通過:石榴國中。

二、請貴校依據審查結果,以下列方式辦理:

(一)「通過」者,請預先進行規劃作業。

(二)「修正後通過」者,請依據審查意見填寫「審查意見暨研處情形對照表」,並於110年5月31日(星期一)前上傳至「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輔導中心」官網後臺及修正原網站上計畫書。

(三)「未通過」學校,請至官網後臺(https://maker.nknu.edu.tw/admin)  刪除資料。

三、"隨公文"檢送「審查意見表」、「計畫書修改操作說明」及「審查意見暨研處情形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