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110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生假期體育育樂營活動實施計畫」乙份,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0年6月10日下班前函報計畫(含概算),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0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生假期體育育樂營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說明如下:
(一)實施方式:
1、執行期程:110年7月12日至8月18日止。
2、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學生。
3、營隊期程:每年度暑假期間各營隊以1至2週為限,辦理5梯次,每梯次為四節課,每節40分鐘為原則;不得與輔導課執行時間重複。
4、辦理方式:各營隊辦理5梯次,每梯次人數以15至50人為限,各校得合併辦理。
5、師資:以聘請校內現有適任之教師或教練擔任為原則,必要時得聘請志工支援。
6、經核定後,每校補助一萬元(補助項目為消耗性訓練用品、保險費、講師費、茶水費,不得購置獎品),不足部分由學校自籌。
7、承辦學校得視舉辦活動營隊項目所需器材、設備及消耗狀況,向參加者酌收費用。
(二)申請方式:申辦學校請於1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下班前將申請計畫(含營隊課程表、經費概算表)送達或逕寄本府教育處體健科黃欣茹收(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電話:05-5523243),逾期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另案通知。
(三)請申辦學校參照實施計畫及範本撰寫。
(四)體育育樂營活動考核:活動期間由本府派員至辦理學校輔導訪視。
三、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本申請案核定及辦理期程等相關事宜,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相關資訊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