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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填列111年人事費計算表~~請各校會計人員請進

  • 發布單位:縣府主計處
  • 資料來源:縣府主計處
  • 聯絡人:蘇美玲

請注意填表備註:

1.核實填報並檢附6月薪資清冊影本以利核對,教員人數以110學年度預計班級數編制教師數扣除教育處專案控管不進用之教師數計算,職員以現有預算員額加計預計進用之員額計算編列,技工工友以110年7月16日現有員額計算。2.本表編列標準及鐘點費、小計、合計公式已設定,請各單位逕行輸入各項目之人數資料即可,無該俸額者則人數欄空白。3.職員部份因各校現有人員俸額不一致,編列標準請實際俸額晉一級查填,另加編一張僅表達職員人事費之計算表(格式詳另一工作表)。4.請以A3紙張列印。5.休假補助及不休假加班費按有兼行政職務之教員人數填列。6.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已設公式請勿修改或填寫。 7.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3月7日總處綜字第1060039434號函,配合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修正施行,各機關學校工友自107年1月1日起停止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8.懸缺(代理)教師以245俸額編列、懸缺職員以委任3職等275俸額編列。

 2.請各校確實編列,除非有特殊原因,人事費計算表內月合計欄位(本俸、主管加給、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費、退撫、保險)應與薪資清冊差異不大,請勿隨意虛編,若年底人事費剩餘數過多的話,將列入年終考核。